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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襄陽12月9日電(吳奇勇 毛從陽 楊澤文)湖北省襄陽市襄棉集團有限公司欠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借款本金4249.5萬元,利息985.34萬元一案,經湖北省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判決,並裁定由隨州市隨縣人民法院執行追討該筆欠款。隨縣法院卻稱為“維穩”需要,難以實質執行判決。
  據瞭解,2007年2月該案審結,但一直追討難,成為了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一個獃賬。為了盤活資產,2009年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將該筆欠款的債權債務,通過公開競拍的方式轉讓,湖北眾信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以近2000萬價格購得,湖北省高院將申請執行人變更為湖北眾信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眾信公司)。
  據眾信公司副總經理魯鈞介紹,公司從2009年開始與隨縣法院和襄棉集團溝通協商。2012年2月,隨縣法院裁定“拍賣被執行人襄棉公司所有的房屋中編號為12-1、12-2、12-3的房屋及其占用的相關聯土地(實為經營性物業‘金鵬賓館’)。”隨後法院兩次要求眾信公司對查封資產進行評估,我們評估費用花費不少,法院卻還是停止在評估階段,就是不進行實質的執行判決,這一等又是近2年。
  記者趕到湖北隨縣,在隨縣人民法院見到了分管管執行局的副院長程華,程華介紹說,湖北省高院將此案指定隨縣法院執行後,他們與襄棉集團和眾信公司協商執行多次,從法律程序上來說,對於本案雙方都沒有任何異議,但最終都沒有實質進行下去,執行不下去的關鍵點在於維穩。
  程華說:“襄棉集團為國有改製企業,以前有上萬名員工,企業改製後,多次發生職工群訪事件。我們也與襄陽市政府協商過,政府表示可以責成土地儲備中心將涉案土地進行收儲,然後由土地儲備中心出資1200萬解決襄棉集團債務問題,但是眾信公司表示,當初斥資1900萬購買襄棉集團債權,現在連本金都不夠,堅決要求按省高院判決執行。如果根據省高院判決執行拍賣程序的話,很有可能爆發不穩定因素,所以我們對於這個案件執行有很大的顧慮,就沒有進行下去。”
  眾信公司副總經理魯鈞對記者說:“對於隨縣法院的答覆有意見,不能因為襄棉集團是國企就處處為他考慮,幫助他想方設法賴賬,維護他們的利益而不顧我們私企的死活,我們公司購買債權時投入的也是真金白銀,我們公司上百職工的利益難道法律就不該保護?”
  12月6日,記者趕到位於湖北襄陽市人民路的襄棉集團所在地,高樓上面赫然寫著湖北襄棉集團六個大字,通過鐵皮大門走進襄棉一樓,零零散散幾個人,房子裡面空空如也。據現場一位留守保安介紹,公司已經改製,公司人都走了,該拆的都拆了,所有能用的機器已經全部運到新的廠區,過兩天他們也要到新廠區了。(完)
(原標題:湖北一國企欠債數千萬 法院稱“維穩”需要難執行)
(編輯:SN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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