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王若英) 為了逃離傳銷組織,從內蒙古被騙到銀川的男子左某某從7樓窗戶跳下不幸身亡。12月8日,銀川市金鳳區法院發佈,傳銷人員潘某芳、張某國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2014年1月10日,傳銷人員張某國以到銀川市乾水電安裝工程的名義,將曾經與其一起打過工的被害人左某某從內蒙古騙至銀川市。當日19時許,傳銷人員張某國等人在傳銷人員潘某芳的授意下,將被害人左某某接至銀川市金鳳區某小區傳銷窩點。
  當被害人左某某得知自己是被騙來參加傳銷,便要求離開。傳銷人員潘某芳、張某國、溫某某等人強行將左某某拉住,左某某見無法脫身,便要求洗一下襪子。當日23時許,左某某從位於7樓的該窩點廚房窗戶跳下,不幸身亡。經銀川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左某某因高墜致重度顱腦損傷並創傷性休剋死亡。傳銷人員潘某芳、張某國逃離銀川市,二人分別於2014年2月22日、3月21日在四川省資陽市、陝西省靖邊縣被抓獲。
  今年9月24日,金鳳區檢察院以被告人潘某芳、張某國犯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訴。金鳳區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潘某芳、張某國在組織、領導傳銷活動過程中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致使他人跳樓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11月24日,金鳳區法院依法判處潘某芳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張某國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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